1、根据质量管理的实际情况,规划质量信息化建设方案,协助部门进行信息化建设,提高工作效率;2、根据审核合格的合法性材料,将相关信息准确录入计算机系统,形成质量基础数据库,并及时更新维护;3、审核供货单位、购货单位、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、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格;4、审核质量控制系统中涉及购销业务的其他合法性材料;5、制定药品召回计划,并跟踪药品召回的进展情况,调查、处理及报告不良反应;6、根据已制定的集团化质量基础数据录入标准,指导各企业按标准执行;7、其他临时性工作。任职资格:1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,药学相关专业;2、3年以上质量管理工作经验,熟悉GSP管理标准;3、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,文字表达能力,数据收集与分析能力;4、工作认真细致,思维缜密;5、有一定的系统操作水平,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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